就學貸款作業要點修正公告
106年7月26日教育部來令,修正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作業要點第十一、第十二要點,自106年8月1日起,電腦(電腦實習費850元)及網路通訊使用費(網路資源費250元)列入可就貸範圍。
進修部學務組敬啟106.08.01